| 关于茶园新城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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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3 23:02 文章来源:茶园新城区管委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相关个人或团体: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增加园区对企业的吸引力,调动社会力量来为新城区招商引资,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为茶园新城区引进工业项目的个人或团体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说明:
1、本细则适用对象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个人或团体,不分工作性质和职级身份;
2、项目总投资指项目从开始征地到投产(一期)期间企业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3、奖励金额含个人所得税,由管委会在每次兑现奖励时代扣;
4、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体以带领、书面或电话方式引导投资者到茶园新城区管委会招商部洽谈;2招商总部填写相应引资人情况表,并得到投资者的确认;3 项目洽谈成功签订协议后,由管委会发给引资人招商引资证明和资金1000元人民币;4企业付完征地款后,奖给引资人按征地款实际总额分档的相应资金;5企业完工(投产)后,奖给引资人按项目总投资分档的相应资金(扣除前面已资金额)。
5、本办法由茶园新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